公共理性是社會學名詞,指的是在公共生活中運用人類理性,以公正的理念、自由而平等的身份,對公共事務進行合作和討論,以產生公共的、可以預期的共治效果的能力。
公共理性體現在多個方面,包括但不限於:
溝通、協調和統一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個人理性與國家理性,大眾理性與精英理性。
成為國家理性、政黨理性、利益集團理性和個人理性之間的中介與橋樑。
體現公共性、民意性、正當性和合法性的決策和管理。
促進利益整合和合作共治的機制。
具有主體間性和公共性的交往理性,通過公共輿論的話語方式展現,以同情理解和「移情」方式與他人交流與共識。
民主社會的理想範式,是公民對民主社會的理解範式。
闡釋為公共的基本根據,激發和推動闡釋的積極動力,約束和規範闡釋的框架標準,衡量闡釋有效性的基本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