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的追訴期在中國通常為一年,這一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勞動關係仍然存在,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此一年時效限制。然而,一旦勞動關係終止,勞動者應在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如果存在時效中斷的事由,如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履行義務,訴訟時效將重新計算。
此外,如果勞動者通過法院提起訴訟,民事訴訟的追訴期通常為三年。
公司欠薪的追訴期在中國通常為一年,這一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如果勞動關係仍然存在,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此一年時效限制。然而,一旦勞動關係終止,勞動者應在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如果存在時效中斷的事由,如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履行義務,訴訟時效將重新計算。
此外,如果勞動者通過法院提起訴訟,民事訴訟的追訴期通常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