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無故降薪,這可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以下是一些應對措施:
保持冷靜,確認自己的實際工資是否真的減少。如果是,這可能是公司的惡意行為。
通過郵件或正式信函向公司發出正式通知,表明你已確認薪資被降低,並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內補足欠款。
如果公司忽視你的要求或拒絕履行承諾,提出被迫離職的申請。在這種情況下,你有權根據法律規定獲得經濟補償。
在提出離職申請時,明確告知公司你將要求獲得經濟補償。如果公司繼續拒絕,你可以考慮勞動仲裁。
在整個過程中,積極收集並保留所有相關的郵件、通知、工資單等檔案,作為維護自己權益的證據。
如果公司未經你同意擅自更改崗位或薪資,這通常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最初同意調崗,也應關注薪資結構的變動,確保所有變動都是合理且雙方都接受。如果遇到不合理調崗或降薪,拒絕在相關通知書上簽字,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提出書面異議。如果公司不同意,準備相關證據,如勞動契約、工資證明等,並向公司發出「被迫解除勞動契約通知書」,以此理由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