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是國家治安行政機關和刑事執法機關,對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權利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其職責包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防範和打擊恐怖活動。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以及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相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公安機關的職能還可以細分為專政職能和民主職能。專政職能指的是依法對破壞社會主義制度的敵對勢力和其他犯罪分子進行打擊、制裁、監控和改造。而民主職能則涉及依靠人民、保護人民、用民主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為人民服務,充當人民公僕與衛士的角色。
此外,公安機關是國家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的一部分,負責行使國家治安管理權。其組織結構完善,包括各級公安機關如公安廳、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等,並設有多個局級機構負責不同領域的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