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至1948年,他擔任川康綏靖公署主任,統領四川省和西康省的軍權。
新中國成立後,和林格爾縣先隸綏南專署、薩縣專署,後隸平地泉行政區、烏蘭察布盟行政公署。
1945年至1949年,任魯南軍區第二軍分區副政治委員、政治委員,中共魯南區第二地委書記,魯南、魯中南行政公署副主任。
1932年4月,任廣西綏靖公署副主任兼民團司令,提出並實行寓兵於團、寓將於學、寓征於募的「三寓」。
1938年至1948年,他擔任川康綏靖公署主任,統領四川省和西康省的軍權。
新中國成立後,和林格爾縣先隸綏南專署、薩縣專署,後隸平地泉行政區、烏蘭察布盟行政公署。
1945年至1949年,任魯南軍區第二軍分區副政治委員、政治委員,中共魯南區第二地委書記,魯南、魯中南行政公署副主任。
1932年4月,任廣西綏靖公署副主任兼民團司令,提出並實行寓兵於團、寓將於學、寓征於募的「三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