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在中央行政機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其作用和職責如下:
吏部。吏部主要負責官員的考核、任免,包括四品以下官員的選拔和調動,同時也負責封爵、世職、恩蔭等事宜。
戶部。戶部負責管理國家的戶籍、土地、賦稅和財政收支等事務。
禮部。禮部主要負責國家典禮、科舉考試,以及接待外賓等事務。
兵部。兵部負責管理武官的選拔、兵籍、軍械和軍令等。
刑部。刑部主要負責司法和審計事務,包括法律制定、刑獄管理,以及審理重大案件。
工部。工部主要負責工程建設,包括山澤、屯田、工匠、水利、交通等。
這些部門的設定不僅分工明確,還相互協作,共同維護國家的正常運作和發展。每個部門都設有尚書作為長官,負責本部門的整體事務。這種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同時也加強了中央集權,防止了權臣獨攬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