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男友"是一個以"共享經濟"的名義,將作為人的"男友"商品化,並提供"分時共享"服務的概念。具體來說,就是在一定時間內,陪你逛街,吃飯,看電影,其實就是代替真實男友和你約會。你可以選擇你喜歡的類型,如知心大叔款的,帥哥高冷款的,可愛萌萌款的,聽話款的,脾氣好的等。
然而,"共享男友"本身是屬於契約法調整的範圍,但是因為商品的特殊性,消費的特殊性,商品本身我們應當怎麼去規定?發生盜竊,發生其他更嚴重的社會暴力犯罪怎麼辦?說不定就升級為正式男友了。此外,"共享男友"傳播的「愛情共享」理念卻是可怕的,它把人的美好情感作為計時分享的「物品」出售,觸碰了傳統道德底線,是對社會倫理秩序的挑戰,侵蝕著人們的美好情感和心靈聖地,雖不犯法,卻有違社會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