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男性公民的兵役年齡要求如下:
基本要求: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如果當年未被徵集,他們在22周歲以前仍有可能被徵集服現役。對於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24周歲。
特殊情況: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年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服現役。
女性公民也可以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被徵集服現役。
此外,兵役登記制度要求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在當年6月30日以前進行兵役登記。
以上信息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規定,確保了兵役年齡要求的準確性和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