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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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號怎麼用

冒號是行文中常用標點符號之一,其形式爲“:”。以下是冒號的幾種主要用法:

用在稱呼語的後面,表示提起下文。例如,“同志們,朋友們:現在我們開會了。”

用在“說”“想”“是”“證明”“宣佈”“指出”“透露”“例如”“如下”等詞語的後面,表示提起下文。例如,“他十分驚訝地說:‘啊,原來是你!’”

用在總說性話語的後面,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說。例如,“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門:午門、神武門、東華門和西華門。”

用在需要解釋的詞語後面,表示引出解釋或說明。例如,“本店經營品種包括服裝、鞋帽、鐘錶、玩具和家用電器。”

用在總括性話語的前面,以總結上文。例如,“我們在百貨公司當售貨員:我們都有光明的前途。”

此外,冒號還用於註明引文出處的作者和書名(或篇名)之間,以及用於時、分、秒之間以表示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