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 貨物 報 關的流程大致如下:
委託 報 關。 擁有 進出口 資格的出口商需要 與 報 關行在海 關系統上建立 電子 委託。
預 錄入。在海 關系統 錄入所需材料, 包括一般材料和根 據 產品HS 編 碼要求的特殊材料。
申 報。在 貨物抵 達海 關 監管 區 後,通常在 裝 貨的24小 時前,向海 關申 報。 這 個 階段 包括海 關 對申 報信息的 審 單和可能 對 貨物 進行的查 驗。
放行。海 關 審 單和查 驗通 過 後, 貨物被允 許放行。
退 稅。出口商整理相 關 資料和 報 關 單,向 稅 務局申 請退 稅。
此外,所需 單 證通常 包括商 業 發票、 裝箱 單、 報 關 委託書、出口 報 關 單、 銷售 契約、出口外 匯核 銷 單、核 銷手 冊、 產地 證、商 檢 證等,具 體 取決於 貨物 類型和目的地 國家或地 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