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票是指出票人按照法定 規 定製作票 據, 並在票 據上 記 載必要的信息 後 簽名或 蓋章,然 後 將 這 張票 據交付 給收款人的行 為。
出票是票 據活 動中的最初始的行 為,也是 創 設票 據 權利的行 為,出票行 為 包括 「作成 」和 「交付 」 兩個步 驟,作成是指出票人依照票 據法的 規定,在票 據上 記 載法定 內容 並 簽名或 蓋章;交付 則是指出票人 將 製作好的票 據 實 際交 給他人占有。出票行 為是票 據 關係 開始的基 礎, 沒有出票就 沒有背 書、承 兌、保 證等 後 續的票 據行 為。出票人可以是 債 權人或 債 務人,但 無 論是哪 種身份, 實 際付款人都 必須 將票 據背 書 後交 給 債 權人(收款人),此 時 債 權人(收款人)即 為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