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主要區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法律地位和獨立性不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擁有自己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可以獨立承擔責任和義務;分公司則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通常以總公司的分支機構名義進行活動,其財產、業務和人事受總公司直接控制。
責任承擔不同。子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責任;分公司則沒有獨立財產,其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通常由總公司承擔。
財務和稅務處理不同。子公司財務獨立覈算,通常不能與總公司合併繳納企業所得稅;分公司可以與總公司彙總繳納企業所得稅,財務上通常與總公司統一覈算。
經營範圍不同。分公司的經營範圍通常受總公司限制,不能多於或大於總公司的經營範圍;子公司的經營範圍則相對獨立,不受母公司的限制。
股東情況不同。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股東,通常只有一箇負責人;子公司可以有獨立的股東。
設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的設立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規定,需要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分公司的設立相對簡單,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營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