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刑事被告不到庭

在審理刑事案件時,如果被告人不到庭,一般情況下是不能進行缺席判決的。但是,根據中國現行法律規定,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時判決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恐怖活動的犯罪案件,是可以進行缺席判決的。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境外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已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那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人民法院在審查起訴後,如果發現起訴訴訟有明確的指控,且犯罪事實符合缺席審判程式的適用條件,就應當決定開庭審判。對於這種情況下的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離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組成的合議庭進行審理。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不到庭,不會影響案件的審理,但被害人就失去了當面向法官陳述的機會,法官只會根據公安機關以前對被害人所作的筆錄來進行判斷。這樣對被告人本身是極為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