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門
刑部是中國古代隋朝以後官制中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個法務部門,主管刑罰。
刑部主要負責全國的法律、刑獄等事務,在中國的封建社會中,刑部屬於中央行政機構的六部之一。在不同的朝代中,刑部的職責範圍有所差異。在中國歷史上,刑部還曾被稱為「秋官」或「憲部」,這些名稱的變化主要發生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例如,在武則天時期,刑部被改為秋官;在唐明皇天寶十二年,刑部又被改為憲部。
法務部門
刑部是中國古代隋朝以後官制中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個法務部門,主管刑罰。
刑部主要負責全國的法律、刑獄等事務,在中國的封建社會中,刑部屬於中央行政機構的六部之一。在不同的朝代中,刑部的職責範圍有所差異。在中國歷史上,刑部還曾被稱為「秋官」或「憲部」,這些名稱的變化主要發生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例如,在武則天時期,刑部被改為秋官;在唐明皇天寶十二年,刑部又被改為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