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常需要刻制的章包括法定代表人用印章、財務專用章、契約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和普通公章等。這些印章的具體用途如下:
法定代表人用印章。主要用於公司法律事務,如出具授權書、簽訂契約等,以證明公司行為的真實性。
財務專用章。用於證明公司資金支出和收入,通常在出具支票時加蓋。
契約專用章。主要用於公司簽訂契約時,以證明契約的有效性。
發票專用章。在公司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使用,用於證明發票的真實性。
普通公章。用於公司內部的日常行政工作。
刻制公司印章的程式和手續通常包括拿著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等材料,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然後到指定地點刻章。如果公司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企業應立即報告給公安局,並在報紙上發布丟失聲明,以減少可能發生的糾紛和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