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利息的計算方法通常適用於法律文書規定的債務履行延遲的情況。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公式爲:加倍部分債務利息 = 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 × 日萬分之一點七五 × 遲延履行期間。
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兩部分:
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
加倍部分債務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一點七五的利率計算,乘以遲延履行期間的實際天數。
如果判決書中有明確的逾期支付利息的計算方法,應按照判決書中的規定執行。通常,如果有書面約定的利息,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計算;如果沒有約定,但從起訴時要求支付利息起,從案件受理後開始計算,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爲標準。判決規定的時間到期後,如果被告未自動履行,從履行期滿後開始計算雙倍利息。
綜上所述,加倍利息的計算涉及到的因素包括債務本金、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利率、遲延履行期間的天數等。具體計算方法應根據生效法律文書和相關的法律規定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