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權平均分數的計算公式爲:加權平均分數 = (科目分數1 * 學分1 + 科目分數2 * 學分2 + ... + 科目分數n * 學分n) / (學分1 + 學分2 + ... + 學分n)。其中,科目分數和學分是成對出現的,分別代表學生在不同科目上獲得的分數和這些科目所對應的學分。計算時,將每個科目分數乘以相應的學分,然後將這些乘積相加,最後除以總學分,即可得到加權平均分數。
加權平均分數的計算公式爲:加權平均分數 = (科目分數1 * 學分1 + 科目分數2 * 學分2 + ... + 科目分數n * 學分n) / (學分1 + 學分2 + ... + 學分n)。其中,科目分數和學分是成對出現的,分別代表學生在不同科目上獲得的分數和這些科目所對應的學分。計算時,將每個科目分數乘以相應的學分,然後將這些乘積相加,最後除以總學分,即可得到加權平均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