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助學貸款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準備材料。需要準備學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學籍證明等證明材料;貸款申請表、貸款契約等相關表格;收入證明、資產證明等財力證明;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填寫申請表。學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校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併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並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與學生簽訂借款契約。貸款申請被批準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契約及借據的工作,並提交經辦銀行。
貸款的發放和償還。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契約及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後,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
此外,首次貸款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辦理。續貸時,借款學生可以通過學生線上系統辦理遠程續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