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的計算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勞動年齡和勞動能力:勞動力是指年滿16週歲,有勞動能力,參加或要求參加社會經濟活動的人口。這包括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
就業人數:就業人數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口數,包括爲取得報酬或經營利潤,在調查周內從事了1小時(含1小時)以上勞動的人員;或由於在職學習、休假等原因在調查周內暫時未工作的人員;或由於停工、單位不景氣等原因臨時未工作的人員。
失業人數:失業人數是指沒有工作但正在尋找工作的人口數。
離開就業市場的人數:離開就業市場的人數是指由於各種原因而離開就業市場的人口數。
統計口徑、季節性因素和數據修正:在計算勞動力數量時,需要注意統計口徑、季節性因素和數據修正等因素的影響。
計算勞動力數量的公式通常爲:勞動力數量=就業人數+失業人數+離開就業市場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