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分教,也稱為十二部經,是釋迦牟尼佛所說法教的分類方式,根據其內容和形式分為十二類:
契經:以散文形式直接闡述法相,不限制字句。
重頌:先以散文宣說,後以偈頌總結,有重宣之意。
單頌:不依賴前面的散文內容,單獨發起的偈頌。
因緣:敘述見佛聞法或佛說法教化的因緣。
本事:記載佛說各弟子過去世的因緣故事。
本生:記載佛說自身過去世的因緣故事。
未曾有法:記錄佛顯現種種神通不思議事的經文。
譬喻:佛使用種種譬喻以幫助眾生開悟。
論評:指以法理進行論議問答的經文。
無問自說:無人發問而佛自行說的經文。
方廣:佛說方正廣大之真理的經文。
記別或授記:記錄佛為菩薩或聲聞授記成佛時名號的經文。
十二分教不僅涵蓋了佛教教義的核心內容,如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而且也是三藏(經藏、律藏、論藏)的所詮。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佛教經典都完全遵循十二分教的分類,小乘經典中可能不包括自說、方等、授記等類別,因此只有九部經。此外,十二分教的開示並不局限於釋迦牟尼佛時代,但釋迦牟尼佛確實對三藏十二分教有極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