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封面通常包含以下內容:
全宗名稱:立檔單位的全稱,如機關名稱。
類目名稱:全宗內分類方案的第一層級類目名稱。如果是按組織機構劃分,則填寫組織機構名稱;如果是按問題劃分,則寫問題的名稱。
案卷題名:填寫在案卷封面的中間位置,一般由立卷人專撰制、填寫。起首空兩個漢字位置,回行頂格手寫。
時間:指卷內文件的起止年月,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保管期限:即歸檔整理時劃定的案卷的保管期限,由立卷人填寫永久、長期、短期三種。
件(頁)數:卷內文件的文件裝訂成卷的寫總頁數,不裝訂的寫總頁數。
歸檔號:即分類計劃由立卷人填寫,檔號由檔案室統一填寫。
檔號:包括全宗號、目錄號、案卷號。
此外,卷宗封面還可能包含其他信息,如收案日期、案日期、承辦人和辦案人及日期等。封面應用牛皮紙製作,並較卷宗正文加寬度2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