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義法》全稱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是一部爲了防範和懲治恐怖活動、加強反恐怖主義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法律。
《反恐怖主義法》定義了恐怖主義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權,或脅迫國家機關和國際組織以達到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該法律還規定了國家對恐怖活動組織的取締,以及對涉及恐怖活動的人員和組織的法律責任。
此外,《反恐怖主義法》將反恐怖主義納入國家安全戰略,採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外交、軍事等多種手段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並反對任何形式的極端主義,以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該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反恐怖主義工作的基本法,全面系統地規定了相關的工作體制機制和手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