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體詩和近體詩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字數和句數:
古體詩的句數和每句字數都不固定,可以是四、五、七言,也可以是雜言。句數最少可以是兩句,最多可以達到三百多句。
近體詩的句數相對固定,絕句有四句,律詩有八句,排律句數不固定但要10句以上。每句字數也相對固定,通常爲五字或七字。
押韻:
古體詩的押韻不嚴格,可以換韻,可以用平聲韻也可以用仄聲韻,甚至可以在一首詩中平、仄韻同用。
近體詩嚴格用平聲韻,不能出韻,也不能中間換韻,必須一韻到底。
平仄:
古體詩對平仄沒有任何規定,可以完全不用考慮平仄的問題。
近體詩必須嚴格遵照平仄規律,句內平仄相間,聯內兩句平仄相對,聯間平仄相粘。
對仗:
古體詩沒有對仗方面的要求,對仗只是作爲一種修辭方法,而不是強制要求。
近體詩中的律詩要求中間兩聯對仗,排律要求除首、末兩聯外的其他各聯均要對仗。
綜上所述,古體詩在字數、句數、押韻、平仄和對仗方面都相對自由和靈活,而近體詩則在這些方面有嚴格的規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