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臺胞證丟失,需要立即向當地公安局申報遺失。以下是詳細步驟:
攜帶報案證明和護照或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文件。
準備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以及照片,至簽證處辦理。
簽證處會先補發一次性的臺胞證,讓你可以離境,這本臨時證件就可出關,返臺再辦理臺胞證遺失重發等工作。
作業時間約需二到四個工作天。
一般省、市公安局都有簽證處可以辦理,如果在內地的小地方遺失,可能需至大城市辦理。
辦理加急臺胞證,可以上相關網站進行預約,然後去公安局出入境中心辦理新臺胞證,必須帶上身份證件、報案證明、臨時住宿登記(或航班證明)和證件照。
辦理加急一般兩天可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臺灣護照遺失,在內地是無法補辦的,可以在取得臺胞證後,飛回臺灣時向移民署主動說明情況,或者在港澳向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補發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