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複覈是一種法律程序,主要指下級法院對管轄權內的上級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的複覈,也見於英美法系通行的地區。它是對案件審理程序的合法性和準確性進行全面、系統的審查,以確保二審審理程序的正確性和合法性。此外,司法複覈也適用於質疑政府部門或一些公共機構的決定,質疑的理由在行政法中有詳細規定。在我國,特定情況下,如法院判處死刑案件時,高級人民法院會對該案件進行再一次的審覈。總的來說,司法複覈是個人或組織針對某些主體行使公共權力作出的決定不服,或者質疑某些決定或本地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規定而向法院申請的挑戰程序。有時也被理解爲“民告官”,當民衆認爲政府等公共機關對其採取的某些做法不合法、不合理或不合程序時,會去法院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