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商譽,也被稱爲購入商譽或購買商譽,是指企業在合併過程中,預期被購併企業因其存在的優越條件使其在未來時期的獲利能力超過可辨認資產正常獲利能力的資本化價值。
合併商譽是企業在合併或購買另一家企業時形成的,代表了支付價格超過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部分的差額。它是一種無形資產,反映了企業因地理位置優越、信譽良好、組織管理先進或技術先進等因素而具有的超額獲利能力。在會計處理上,合併商譽通常被確認爲一項資產,並且與其他的無形資產不同,它不需要分期攤銷。在中國,合併商譽被單獨確認爲一項資產,並在不少於10年的期限內進行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