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李限制規定如下:
託運行李:
國內航線的託運行李重量上限不得超過50公斤,尺寸限制為100×60×40厘米。
國際及地區航線的託運行李重量不得超過45公斤(歐洲航線不得超過32公斤),尺寸限制為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聯程航段的免費行李額按適用的地區或國際航線規定計算,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過相應航線的規定重量。
託運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屬於超大超重行李,需事先徵得吉祥航空的同意。
隨身攜帶物品:
經濟艙乘客的隨身攜帶行李尺寸應不超過55×40×20厘米,重量不超過5公斤。
公務艙或頭等艙乘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重量不超過10公斤,尺寸不超過20×40×55厘米(國內運輸)或三邊之和不超過115厘米(國際及地區運輸)。
液態物品需盛放在容積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內,超過此容量的即使未滿也不允許隨身攜帶,應辦理交運。
嬰兒奶粉、牛奶、母乳(需有嬰兒隨行)和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必需的液態藥品,應經過安檢,並向安檢人員出示證明。
其他規定:
包機(含補貼)航線的免費行李額適用上述艙位及免費託運行李額規定。
超重或超大的行李需事先徵得吉祥航空的同意才能託運。
隨身攜帶物品中不得攜帶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請注意,以上信息可能會隨政策變化而更新,建議在出行前確認最新的航空公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