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犯是指在一個犯罪過程中,實施了數個犯罪行為,其中某個犯罪行為因為其他犯罪行為的吸收而僅成立一個罪名的犯罪形態。
吸收犯的概念通常包括幾個關鍵特徵,首先,吸收犯必須涉及數個犯罪行為,每個行為都符合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其次,這些犯罪行為之間存在吸收關係,意味著一個行為容納了其他行為,只成立一個行為構成的犯罪,其他行為構成的犯罪失去存在的意義。最後,吸收犯的處斷原則是依照吸收行為所構成的犯罪處斷,不實行數罪併罰。
吸收犯可以分為幾種類型,包括重行為吸收輕行為、實行行為吸收預備行為、以及主行為吸收從行為。這些類型反映了犯罪行為之間的特定依附與被依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