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具有以下特色:
犯罪主體特點。命案的犯罪主體通常是青壯年及未成年人,這些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多為國中以下文化程度,特別是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中低文化程度現象更為突出。此外,命案的犯罪主體還包括無固定職業或有業不務的社會閒散人員,以及過早輟學、父母離異流入社會的未成年人。
發案部位特點。命案多發生在家庭、鄰里之間,由於居住較近,複雜的利益交織較多,一旦產生矛盾,這些矛盾往往得不到淡化處理,形成積怨,成為命案產生的重要誘因。此外,命案也多發生在街頭、娛樂場所或網咖等公共複雜場所。
犯罪手段特點。命案通常使用暴力手段,對受害人進行嚴重侵害,表現出其殘忍和冷血的一面。命案往往是經過一定的謀劃和計劃,罪犯對受害人有一定的了解和觀察,以便選擇時機和地點進行作案。命案的作案過程通常會儘量保持隱蔽,避免被他人發現和干擾。
犯罪動機特點。命案多有預謀,進行過周密的準備。作案分子為了使自己的殺人目的能順利達成,同時又能順利地逃脫法網,逃避打擊,往往在殺人動機形成之後,會進行周密的準備,儘量地排除達成這一目的的任何阻礙。
犯罪後果特點。命案一般有明顯的因果關係,現場中留有屍體或受傷未死者,現場複雜,留有較多的痕跡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