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欺公私財物的金額達到一定標準時會構成犯罪。具體的金額標準如下:
1.數額較大:詐欺金額達到3000元至1萬元以上。
2.數額巨大:詐欺金額達到3萬元至10萬元以上。
3.數額特別巨大:詐欺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
當詐欺金額達到上述任一標準時,根據具體情況,可能會被處以不同程度的刑事處罰,包括但不限於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罰金。
此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具體的執行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