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的刑期取決於詐騙的數額以及其他相關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下是具體的刑期劃分:
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具體的刑期還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和地區的司法實踐有所不同。例如,在北京,根據被害金額的不同,刑期也有所區別:
5000元以上的被害金額。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犯罪。一般是從四年爲起刑點。
50萬元以上的犯罪。一般是以11年爲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