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判死刑的罪名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危害國家安全罪,如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武裝叛亂、暴亂罪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等。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如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
侵犯財產罪,如搶劫罪等。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如暴動越獄罪、聚眾持械劫獄罪等。
危害國防利益罪,如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等。
貪污賄賂罪,如貪污罪、受賄罪等。
軍人違反職責罪,如戰時違抗命令罪、隱瞞、謊報軍情罪等。
此外,還有一些特定的罪名,如人販子、製造、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侵犯他人生命權、身體權的暴力犯罪分子等也可能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