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密四大法,也 稱 為四 種 護摩, 包括以下 內容:
息法(息 災法):旨在消除外在的 災 難、阻障、 煩 惱及罪 業等。修持方法分 為外修、中修和 內修,分 別涉及 與金 剛 願行相 應的修持、通 過 觀想得定 減少 雜念,以及 徹底破除我 見我 執,息 滅 煩 惱 習 氣。
增法(增益法):旨在增益自身及他人的 壽命、福德、智慧。修持增法可以去除 貪、嗔、 煩 惱等,增 長定、慧的功德, 獲得外在的 種 種福德。 布施、持戒、精 進、般若等波 羅密多亦可算 為增法。
懷法(敬 愛法):旨在 為自身及他人祈求 獲得佛、菩 薩加持或 眾人敬 愛。修 懷法可得人 親睦及敬 愛,成就菩 薩大行。菩 薩行的忍辱波 羅密亦可 納入 懷法。
誅法(降伏法):旨在 調伏自身和他人一切 煩 惱 業,化解怨 敵等。 誅法的意 義 在於以大悲心 殺除 惡魔, 為救 眾生而 殺 惡魔, 為度 惡魔而 殺 惡魔。密教中 實行 誅法有正格的 限制。
這四 種密法 並不是各自 獨立的,每一法均含有其他三法的效益,具有一定的 連 貫性,互融互 攝,相即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