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兵制主要 體 現在其府兵制度上, 這一制度的核心特 點是兵 農 結合,即平 時 農民 從事 農 業生 產,同 時接受 軍事 訓 練; 戰 時 則 應徵入伍, 參加 戰鬥。以下是唐朝兵制的 詳 細介 紹:
府兵制度:
士兵平 時在家耕 種, 戰 時被召集入伍, 這 種兵 農合一的制度既培 養了大量 軍事人才,又 節 約了政府 開支。
士兵配 備 包括硬弓、弓箭、唐 橫刀、明光 鎧等 裝 備,行 軍 過程中有 馬匹 幫助 運 輸,提高了部 隊的 戰鬥力和行 軍速度。
組 織 結 構:
士兵以三百人 為一 團,下 設六 隊,每 隊五十人, 隊下 設五火,每火十人。非 戰 時常 備 狀 態下,火是基本 單位; 戰 爭期 間以 隊 為基本 單位。
募兵制 興起 後,唐朝 邊防 鎮 軍及行 軍 狀 態下的 軍 隊 組 織形式 為 「火一 隊一 營一 軍 」,其中 營有三 種等 級:中 軍 營、子 總管 營、 總管 營。
歷史 變 遷:
唐朝初期,府兵制度 運作良好。但到了高宗、 武后 時期,府兵制度逐 漸衰 敗, 無法 滿足 軍事需求。因此, 張 說提出募兵制, 邊庭上的兵力也 轉向藩 鎮之兵。
軍事 體制:
中央有左右等十二 衛,每 衛各 領40—60 個 折衝府,每府 統 領 衛士千人左右。 折衝府 設在州、 縣, 衛士21 歲入 軍,60 歲免役。
除了府兵之外, 還有禁 軍守 衛皇 宮。唐朝的法令 嚴整, 包括律、令、格、式四 類。
後期 變化:
唐代兵制 後期分 為常 規部 隊和 後 備部 隊,前者 為 長行健 兒(官健), 後者 為 團 結( 團 練)。官健由官府供 養, 團 結 則在 執行任 務 時 獲得必要食品。
綜上所述,唐朝的兵制在 歷史上 經 歷了 從府兵制到募兵制的 轉 變, 這一 轉 變反映了唐朝 軍事 體制的 適 應性和 時代 變 遷的影 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