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吸收公衆存款:商業銀行通過存款業務,吸收公衆手中的閒散資金。
發放貸款:商業銀行將吸收的存款以貸款的形式發放給需要資金的企業或個人。
辦理轉賬結算:包括國內外結算、票據承兌與貼現等。
發行金融債券:商業銀行可以發行自己的金融債券。
代理業務:包括代理髮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以及代理買賣外匯和政府債券等。
同業拆借:商業銀行與其他銀行之間的資金借貸。
銀行卡業務:提供銀行卡服務及相關配套服務。
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爲交易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服務。
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爲個人和企業提供代理收付款項和保險服務。
提供保管箱服務:爲客戶提供保管箱服務。
其他業務:根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商業銀行還可以開展其他業務。
商業銀行的主要經營目標是盈利,它通過信用中介的角色,將社會上的閒散資金重新分配,促進經濟的發展。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它只是貨幣的搬運工,通過存款和貸款業務,將資金從儲戶轉移到借款人手中,從而實現資金的流動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