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化。允許土地買賣,確立土地私有制度。
推行縣制。加強中央集權,郡縣製取代了分封制,削弱了舊貴族的地方權力。
獎勵耕織。鼓勵農業和紡織生產,對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人免除徭役。
實行連坐法。通過法律手段加強社會控制,確保法律的實施。
重刑厚賞。通過嚴格的法律和嚴厲的刑罰來維護社會秩序和促進農業發展。
統一度量衡。確保國家財政和經濟管理的統一標準。
剝奪舊貴族特權。廢除世卿世祿制度,按軍功授予爵位和田宅,激發社會活力。
推行法治。強調法律在社會管理和國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這些改革措施共同促進了秦國的經濟、軍事和社會的發展,為其後來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