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原則
「四眼原則」是一種管理原則,源於西門子的管理制度,也被稱為「四眼」管理原則。
「四眼原則」指的是在重大業務決策中,必須由技術主管(CTO)和商務主管共同作出決策,以確保運營戰略能夠平衡商業、技術和銷售等各方面的風險。這個原則強調在決策過程中需要兩個人的參與,一個人可以是經辦人,另一個人則是審核審批人。在自動化流程中,也可以是兩個人共同審核。
此外,「四眼原則」也被稱為「雙簽原則」或「四目原則」,意味著任何重要的業務決策或交易都需要至少兩個人的批準,以確保透明度和減少因單一人的錯誤或不當行為而造成的風險。這個原則強調沒有一個人可以單獨完成某個任務或決策,需要另一個人進行覆核或批準。
「四眼原則」常用於銀行、會計和其他需要高度透明和風險控制的領域。例如,在公司的財務操作中,任何一筆資金的支出或收入都需要至少兩個人的確認。這種原則也被套用於檔案審批過程,例如在一份對外的重要檔案發出前,需要經過兩個人的審查(四個眼睛),確保內容無誤後再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