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是指人們對過去事物的記憶在頭腦中的重新呈現。它是記憶過程的一部分,位於識記(記憶的初始階段)和保持之後,再認或回憶與再認是記憶的第三環節。回憶可以分為有意回憶和無意回憶兩種類型:
有意回憶:指人們有預定的目的和任務,自覺地追憶以往的經驗。這種回憶通常是為了滿足當前的需要,比如要求患者回憶其發病後的治療經過。
無意回憶:指人們沒有預定的目的,自然而然地想起某些經驗。這種回憶可能是由於某些誘因引發的,例如創傷經歷可能會不自主地在腦中反覆閃回。
回憶是恢復過去經驗的過程,它涉及到記憶痕跡的重新活躍,即既往經歷的表象在腦中的重新呈現。這種過程不需要意志努力,但有時也可能需要克服一定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