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並沒有一種被廣泛認可和使用的、獨立的本民族文字。在日常生活中,回族人主要使用的是漢語,包括各種不同的方言。他們在與其他民族的交流中,也普遍使用漢語。在宗教活動中,回族人廣泛使用阿拉伯語,古蘭經——伊斯蘭教的聖書,就是用阿拉伯語寫成的。所以阿拉伯語也可以看作是回族宗教和文化活動中的一種「文字」。另一方面就是回族文化和語言中也融入了許多來自阿拉伯語和波斯語的詞彙,這些詞彙在一定程度上也豐富了回族的「文字」體系。
歷史上,西北地區的回族曾使用一種稱為「小兒經」或「消經」的文字,這種文字是用阿拉伯字母來拼寫當地的漢語方言。這可以看作是回族在特定歷史時期、特定地區的一種「文字」。唐宋時期,阿拉伯商人所使用的阿拉伯文,可稱之為當時的「回回文」;元朝和明朝前期,波斯文可視為「回回文」;明朝中後期,伴隨著回回人的「本土化」,新的「拼音」文字「小經」,成為了「回回文」的代稱。
回族的經堂教育,採用的是統一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教材,授課時用漢語講話。同時,為避免各地方言,還夾雜阿語和波斯語詞彙,形成了具有回回民族特色的大量專門語彙,回族俗稱這種語彙為「經堂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