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心城市是中國城鎮體系規劃設定的最高層級,最早在2005年由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依據《城市規劃法》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時提出。國家中心城市是全國城鎮體系的核心城市,在中國的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同時也在推動國際經濟發展和文化交流方面發揮著重要的門戶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定義,國家中心城市是指居於國家戰略要津、肩負國家使命、引領區域發展、參與國際競爭、代表國家形象的現代化大都市。
目前,我國有9個國家中心城市,分別是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成都、武漢、鄭州、西安。這些城市在資源環境承載條件和經濟發展基礎較好的地區規劃建設,既是引領全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完善對外開放區域布局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