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的錄取分數計算方法根據不同崗位有所區別。以下是具體的計算方法:
一般職位:考生只需參加公共科目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爲:行測和申論的總分除以2,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由於行測和申論的總分是200分,所以需要除以2。
特殊職位:考生除參加公共科目考試外,還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爲: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面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共佔50%,其中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一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
其他特定職位:
非通用語職位:筆試成績=行測*25%+申論*25%+外語水平測試*50%。
銀保監會、證監會:筆試成績=行測*25%+申論*25%+專業科目筆試*5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行測*40%+申論*30%+專業科目*30%。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爲:行測和申論的總分除以2,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對於非通用語職位、銀保監會、證監會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略有不同,需要結合具體的筆試和麪試成績比例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