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 稅的 會 計 處理通常 包括以下 幾個步 驟:
在 計提土地使用 稅 時, 應 當在 會 計分 錄中借 記 「 稅金及附加——土地使用 稅 」科目, 貸 記 「 應交 稅 費—— 應交土地使用 稅 」科目。
當企 業 繳 納土地使用 稅 時, 會 計分 錄 應 為借 記 「 應交 稅 費—— 應交土地使用 稅 」科目, 貸 記 「 銀行存款 」科目。
在期末 結 轉本年利 潤 時, 應 當借 記 「本年利 潤 」科目, 貸 記 「 稅金及附加——土地使用 稅 」科目。
此外,如果 稅 務 機 關退回了多 繳 納的土地使用 稅,企 業 應 調整以前年度的 損益,相 應的 會 計分 錄 為借 記 「 銀行存款 」科目, 貸 記 「 應交 稅 費—— 應交土地使用 稅 」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