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丁合一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後期賦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具體實施於清朝。該制度將歷代相沿的丁銀併入田賦徵收,標誌著中國實行了兩千多年的人頭稅(丁稅)的廢除。
「地丁合一」也被稱為「攤丁入畝」或「攤丁入地」。這一制度的實行減輕了無地或少地農民的經濟負擔,促進了人口增長,並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在這一制度下,原來以人頭為單位徵收的丁稅被攤派到土地上,使得丁稅成為田賦的一部分。這種改革客觀上放鬆了對最底層農民的人身控制,有利於人口的增長和家庭的發展。
「地丁合一制度」的實施直接導致中國人口的大規模增長。例如,從乾隆六年(1741年)人口突破1億,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突破3億,再到道光十四年(1834年)全國人口突破4億,占當時世界人口的40%以上,這一制度為中國的人口大國地位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