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兩位人物被稱為「地下金融教父」。一位是許志棟和盧伯賢,他們因涉及地下金融活動而被捕,家中搜出的黑錢高達60億元,顯示出他們資本的雄厚。另一位是亞陸機構的董事長萬眾,他因涉嫌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等罪名被判刑3年6個月,並被通緝。萬眾利用上市公司和大型企業財務困難時進行高利放貸,收取暴利,並涉及暴力討債和掏空公司資產等不法行為。
台灣有兩位人物被稱為「地下金融教父」。一位是許志棟和盧伯賢,他們因涉及地下金融活動而被捕,家中搜出的黑錢高達60億元,顯示出他們資本的雄厚。另一位是亞陸機構的董事長萬眾,他因涉嫌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等罪名被判刑3年6個月,並被通緝。萬眾利用上市公司和大型企業財務困難時進行高利放貸,收取暴利,並涉及暴力討債和掏空公司資產等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