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二級行政區,其行政地位與地區相同,介於省級行政區與縣級行政區之間。目前,中國的地級行政區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地級市:總計293個。
地區:總計7個。
自治州:總計30個。
盟:總計3個。
截至2017年3月,中國大陸共有334個地級行政區。這表明中國的地級行政區數量可能會有所變動,但根據最新的數據,總數為333個。
地級行政區的設定有助於更好地管理國家和地方的行政事務,促進區域發展和治理效率。
地級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二級行政區,其行政地位與地區相同,介於省級行政區與縣級行政區之間。目前,中國的地級行政區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地級市:總計293個。
地區:總計7個。
自治州:總計30個。
盟:總計3個。
截至2017年3月,中國大陸共有334個地級行政區。這表明中國的地級行政區數量可能會有所變動,但根據最新的數據,總數為333個。
地級行政區的設定有助於更好地管理國家和地方的行政事務,促進區域發展和治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