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主要負責以下方面的工作:
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監督和考核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隊伍。
負責本區域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
查處城市管理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
負責城市規劃、建設、市政工程、市容市貌、廣告、房地產市場、危險房屋管理、住房保障、住房維修基金等方面的執法工作。
此外,城管還承擔著處理無照經營、噪音污染、違法建築等方面的執法任務。需要注意的是,城管的工作內容可能因地區而有所不同,具體職責和權力可能受到當地法律法規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