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主要職責包括:
維護城市管理秩序。城管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及地方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確保城市管理秩序良好。
行政執法。城管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領域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權。
審批和管理。城管負責審批和管理城區戶外廣告設定、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停車場點等。
監督檢查。城管對城市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城市節水等進行管理和監督。
宣傳教育。城管負責城市管理法制宣傳和城市管理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
應急管理。城管參與燃氣市場的清理整頓、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燃氣供應點的日常檢查和監督。
其他職責。城管還可能承擔其他與城市管理相關的職責,如農貿市場的建設與管理、城市供排水的監督管理等。
總的來說,城管的工作涉及城市管理的多個方面,旨在提升城市環境、保障市民生活質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