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效力是指一國法律在其本國管轄範圍外的人、物和行為上發生效力的情況。這種效力可以通過一國國內立法中的域外效力條款來實現。域外效力的概念與域外管轄權密切相關,後者指的是一國在其境外行使主權權力或權威。儘管對域外效力進行統一且精確的界定是困難的,因為它涉及到不同國家的立法和管轄權機制,但總體而言,域外效力可以理解為規範發生在本國領域外的本國公民或在本國領域內的外國人的行為。例如,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就涉及到對在國外從事違反國內反壟斷法行為的企業,包括國內企業和外國企業的管轄。這種效力的理論基礎包括效果學說,即如果限制競爭行為在國外發生但對本國市場產生了影響,本國法院對該行為擁有管轄權。反壟斷法的域外效力主要是其空間效力在域外的履行,但也涉及對人效力的擴展。
需要注意的是,域外效力並不是指一國法律適用於所有具有本國國籍的人,不論其在國內還是國外,這與法的屬人原則不同。簡而言之,法律的域外效力是指法律在其制定國主權領域以外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