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標的的寫法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或單位名稱、有效證件和號碼等。
法律文書生效情況:說明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請求事項:明確提出執行的具體請求,如履行債務、交付財產等。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尚未履行的債務:列出具體金額或描述。
請求執行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果有,應明確提出。
請求交付財產:如果有,應詳細描述財產的性質和價值。
請求完成的行爲:如果有,應具體說明。
事實及理由:提供支持申請的詳細事實和法律依據。
在寫執行標的時,需要注意內容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以便法院能夠更好地瞭解案件情況和執行要求。如果有多箇被執行人,應分別列出他們的信息,並分開寫明每個被執行人的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