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作用力有四種,分別是引力、電磁力、強相互作用力和弱相互作用力。相關介紹如下:
引力。所有具有質量的物體之間都存在引力,遵循萬有引力定律,即兩個物體之間的引力與它們的質量成正比,與它們之間的距離平方成反比。
電磁力。由電荷間的作用產生,同種電荷相互排斥,異種電荷相互吸引,是許多自然現象的基礎,例如化學反應、光的傳播和電磁波。
強相互作用力。通常在原子核內出現,是質子和中子之間的作用力,作用距離短,但非常強大,足以克服質子之間的電磁斥力,使原子核穩定。
弱相互作用力。在微觀領域中發揮作用,是另一種非常強大的基本作用力,主要負責β衰變等過程。
這四種力在不同的物理現象和不同的尺度上發揮作用,構成了自然界的基本力量。